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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评比2011年度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知
院属各部门、各分工会:
依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“十二五”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工作部署和学院2011年度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工作计划,全院教职工围绕教学、科研、实践、服务等本职工作,围绕学院建设和发展的中心任务,积极开展劳动竞赛,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,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。现将评比2011年度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条件
1.认真组织、积极参加五大项劳动竞赛;参加湖南省“交通职院杯”车辆制造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等竞赛活动,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;
2.按照劳动竞赛的内容与评比要求,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任务,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并且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;
3.在创建“工人先锋号”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。
二、先进名额
1.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4名;
2.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个人4名;
3.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4名;
4.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个人20名;
三、评比推荐名额及所需材料
1.先进集体
院属各部门依照评比条件均可申报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以及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,允许兼报。申报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需交一份先进事迹材料和《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“十二五”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考核评分细则》自评分表;申报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集体需交一份先进事迹材料。
2.先进个人
(1)每个部门可推荐一名优秀教职工申报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个人,需交先进事迹材料一份。
(2)学院“交通杯”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如下:路桥工程学院3名、
汽车工程学院3名、机电工程学院2名、物流管理学院2名、工程经济学院2名、商贸旅游学院2名、公共教学部2名、建筑工程学院2名、交通信息学院2名、后勤总公司2名,其他二级学院、处室各1名。需交《二〇一一年度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先进个人推荐登记表》,一式两份。
(3)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材料、自评表和推荐登记表于12月10日前交院工会,逾期不交做弃权处理。
四、评审程序
1.各院、处室评比并推荐;
2.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;
3.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领导小组审定;
4.公示及奖励。
五、奖励
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奖牌、证书及奖金。
学院“交通杯”劳动竞赛领导小组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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